拼音:shí bā shěng
注音:ㄕˊ ㄅㄚ ㄕㄥˇ
结构:十(独体结构)八(独体结构)省(上下结构)
解释
清·康熙时分长城以南行政区为十八省,即河北、江苏、安徽、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后沿用为中国内地hAo86.代称。
⒈ 清康熙时分长城以南行政区为十八省,即河北、江苏、安徽、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后沿用为中国内地代称。
引太平天囯洪仁玕《资政新编》:“﹝新闻官﹞专收十八省及万方新闻篇有招牌图记者,以资圣鑑。”
字义分解
十shí(1)(数)数目;九加一后所得。(2)(形)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八读音:bā八bā(1)数目字:~成|~股|~卦。(2)不定数;表示多:~面玲珑。
省读音:shěng,xǐng[ shěng ]1. 地方行政区域:省份。省会。
2. 节约,不费:省钱。省事。省吃俭用。
3. 简易,减免:省略。省称。省写。
4. 中国古官署名:中书省(a.魏晋开始设置,总管国家政务,历代有所沿革,唐初设“中书、尚书、门下”三省共管政事;b.元代“中书省”兼管“尚书省”的职权,权更重,成为中央最高的官署,称地方最高行政官署为“行中书省”,简称“省”,是现在“省”的来历)。尚书省。门下省。秘书省。
5. 古代称王宫禁地:省中。省闼(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