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争


拼音:fēn zhēng

注音:ㄈㄣ ㄓㄥ

结构:分(上下结构)争(上下结构)

造句

为人处世要行之有度,见好就收,贪婪会把你送向坟墓;给人留足面子,帮人挽回面子;得饶人处且饶人,赶尽杀绝没好处;保留意见,过分争执无益于自己;再好的关系也要亲密有间;把握开玩笑的尺度,不要幽默过了头。

分争者不胜其祸,辞让者不失其福。

爱一个人,是欣赏对方的优点,也包容对方的缺点,宁愿要求自己完整的接受,而不是要求对方完美的体现对待你的爱人要加一分珍惜,添两分信任,加三分宽容,添四分情调,减一分罗嗦和两分争执,以及三分泼辣不讲理。

凡有血气者,皆有争心。怨利生孽,维义可以为长存。且分争者不胜其祸,辞让者不失其福。

实对你老人家说,你女婿前儿因多吃了两杯酒,和人分争,不知怎的被人放了一把邪火,说他来历不明,告到衙门里,要递解还乡。

我不会为比分争执什么,我们正在与世界级的球员交战,但是我对第一个失球而苦恼,我们已经退居禁区,竟然让贝纳永这样直捣黄龙。

乖僻人播散分争传舌的离间密友。

凡一国自相分争,就成为荒场。凡一家自相分争,就必败落。

解释


词语解释:

[ fēn zhēng ] :

〈动〉分辨;争辩。


[ fēn zheng ] :

fēn zhēng的又音。义同“分争fēn zhēng”。


引证解释:

⒈ 争斗;争夺。

引《礼记·曲礼上》:“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
《荀子·富国》:“如是则老弱有失养之忧,而壮者有分争之祸矣。”
南朝陈徐陵《让五兵尚书表》:“尔时四郊多垒,七雄分争,国家制度日不暇给。”
《三国演义》第一回:“周末七国分争,併入於秦 ;及秦灭之后, 楚汉分争,又併入于汉。”
郭沫若《山中杂记·菩提树下》:“假如有别的同类要来分争,不管是雄是雌,它们一样地总是毫不容情地扑啄。”

⒉ 争吵。

引《红楼梦》第七回:“你女婿因前儿多喝了点子酒,和人分争起来。”
《红楼梦》第二九回:“往日家里的小厮们和他的姐姐妹妹拌嘴,或是两口子分争,你要是听见了,还駡那些小厮们蠢,不能体贴女孩儿们的心肠,今儿怎么你也这样看起来了?”

国语词典:

分辩。也作「分证」。

词语翻译

英语to dispute, to struggle for mastery德语debattieren (V)​

网络解释:

分争

1. 争斗;争夺。2. 争吵。

字义分解


读音:fēn,fèn[ fēn ]

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 fèn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读音:zhēng

争zhēng(1)本义:(动)争夺;力求得到或达到:(动)争夺;力求得到或达到(2)(动)争执、争论:~吵|~端|~论|~议|~长论短。争zhēng(副)怎么(多见于诗、词、曲):~知|~奈|~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