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ùn zòu
注音:ㄌㄨㄣˋ ㄗㄡˋ
结构:论(左右结构)奏(上下结构)
解释
⒈ 指官吏上奏,论述自己意见。
引《新唐书·刘仁轨传》:“河南道安抚大使任瓌上疏有所论奏, 仁轨见其稾,为窜定数言。”
宋王安石《论馆职札子》之二:“若陛下以臣前所论奏为合於义理,即乞悉置此九人者以为三馆。”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二》:“因以论奏之言,附载各书之下。”
字义分解
1.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论断。论点。论辩。论据。论者。议论。讨论。辩论。
2.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论和言论:理论。舆论。专论。社论。
3. 学说,有系统的主张:系统论。
4. 看待:一概而论。
5. 衡量,评定:论罪。论功行赏。
6. 按照:论件。论资排辈。
7. 姓。
奏读音:zòu奏zòu(1)(名)演奏:合~|~鸣曲|~国歌。(2)(名)发生;取得:~效|大~奇功。(3)(名)臣子对帝王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本|~功|~疏|~闻|~议|~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