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丸案


拼音:hóng wán àn

注音:ㄏㄨㄥˊ ㄨㄢˊ ㄢˋ

结构:红(左右结构)丸(独体结构)案(上下结构)

解释


词语解释:

晩明宫廷三案之一。明光宗于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即位后数日即病。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监崔文升下泻药,病益剧。鸿胪寺丞李可灼进红丸,自称仙方。光宗服一丸,稍觉舒畅。又命进一丸,明日天未明即死去。当时有人疑系已故明神宗的郑贵妃指使下毒,朝野议论不一。后崔文升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魏忠贤专政时翻案,免李可灼戍,擢崔文升总督漕运。红丸案与"梃击案"﹑"移宫案"合称为晩明三案。三案之争,明亡始止。参阅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三案》。

引证解释:

⒈ 晚明宫廷三案之一。 明光宗于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即位后数日即病。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监崔文昇下泻药,病益剧。鸿胪寺丞李可灼进红丸,自称仙方。 光宗服一丸,稍觉舒畅。又命进一丸,明日天未明即死去。当时有人疑系已故明神宗的郑贵妃指使下毒,朝野议论不一。后崔文昇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 魏忠贤专政时翻案,免李可灼戍,擢崔文昇总督漕运。红丸案与“梃击案”、“移宫案”合称为晚明三案。三案之争, 明亡始止。参阅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三案》。

网络解释:

红丸案

红丸案,为明末三大案件之一。泰昌元年(1620年),泰昌帝病重,李可灼进献红丸,自称仙丹。泰昌帝服后死去,而在当天,首辅方从哲拟遗旨赏了进献红丸的李可灼。有人怀疑是郑贵妃唆使下毒,旋即展开了一系列的追查元凶的举动。其间,党争与私仇夹杂其中,连坐罪死者众矣。泰昌帝继承皇位整一个月。这件因“红丸”引发的宫廷案件,史称“红丸案”。

字义分解


读音:hóng,gōng[ hóng ]

1. 像鲜血的颜色:红色。红叶。红灯。红尘。红包。红烧。红润。红艳艳。红口白牙。红绳系足(旧指男女前生注定的姻缘)。

2. 象征顺利或受人宠信:红人。红运。红角(jué)儿(受观众欢迎的演员)。走红。

3. 喜庆:红媒(媒人)。红蛋。红白喜事(结婚和喜丧合称)。

4. 象征革命:红军。红色根据地,红色政权。

5. 指营业的纯利润:红利。分红。

6. 特指对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的研究:红学。

读音:wán

丸wán(1)(名)(~儿)球形的小东西。(2)(名)丸药;制成丸儿的药。(3)(量)用于丸药:几~药。

读音:àn

案àn(1)(名)(~子)狭长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板|~秤。(2)(名)(~子)案件:~子。(3)(名)案卷;记录:~卷|病~|档~。(4)(名)提出计划、办法或其他建议的文件:方~|提~。(5)(名)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