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请


拼音:shàng qǐng

注音:ㄕㄤˋ ㄑ一ㄥˇ

结构:上(独体结构)请(左右结构)

解释


词语解释:

1.向上级请求或请示。 2.唐宋礼部试士出试题,准[.好工具]举子进问题意,谓之"上请"。

引证解释:

⒈ 向上级请求或请示。

引《韩非子·二柄》:“田常上请爵禄而行之羣臣。”
唐韩愈《唐故江西观察使韦公墓志铭》:“公将行,曰:‘吾天子吏,使海外国,不足於资,宜上请,安有卖官以受钱邪?’”
《元史·河渠志一》:“众议纷紜,互陈利害,当事者疑惑不决,必上请朝省。”
清严有禧《漱华随笔·太常博士》:“即如废昌邑王奏中,公卿将相列名上请,必曰:臣敞等,谨与博士议云云。其重之如此。”

⒉ 唐宋礼部试士出试题,准举子进问题意,谓之“上请”。

引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八:“唐礼部试诗赋题,不皆有所出,或自以意为之,故举子皆得进问题意,谓之上请。”
宋吴自牧《梦粱录·诸州府得解士人赴省闱》:“知贡举等官,於厅前备香案穿秉而拜,诸士人皆答拜。方下帘幙,出示题目于厅额。题中有疑难处,听士人就帘外上请。”

网络解释:

上请

上请又称“先请”。中国古代法律术语。指皇室宗亲、贵族、高官犯法一般司法官吏不得擅自审理,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的制度。起源于汉代,范围逐渐扩大,先由三千石官后下延至六百石官,进而又扩大到公、列侯嗣子犯耐以上的罪。东汉时几乎所有官员不论犯何种罪行,均可享受此种待遇。南北朝时又规定:凡属人议范围的官吏、贵族犯十恶以外之罪,均须“上请”皇帝定夺。唐律专列请章。规定:“诸皇太子妃大功以上亲,应议者期以上亲及孙,若官爵五品以上,犯死罪者,上请;流罪以下,减一等。其犯十恶,反逆缘坐,杀人,监守内奸、盗、略人、受财枉法者,不用此律。”(《唐律疏议·名例》)此外,对于事关重大,但情节可以原宥之案件,法官不敢专决,也须上请。

字义分解


读音:shàng,shǎng[ shàng ]

1. 位置在高处的,与“下”相对:楼上。上边。

2. 次序或时间在前的:上古。上卷。

3. 等级和质量高的:上等。上策。上乘(佛教用语,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高妙境界或上品)。

4. 由低处到高处:上山。上车。上升。

5. 去,到:上街。

6. 向前进:冲上去。

7. 增加:上水。

8. 安装,连缀:上刺刀。上鞋(亦作“绱鞋”)。

9. 涂:上药。

10. 按规定时间进行或参加某种活动:上课。上班。

11. 拧紧发条:上弦。

12. 登载,记:上账。

13. 用在名词后边,表示时间、处所、范围:晚上。桌上。组织上。

14. 用在动词后边,表示开始、继续、趋向、完成:爬上来。锁上。选上代表。

15. 达到一定的程度或数量:上年纪。

16.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1”。

读音:qǐng

请qǐng(1)(动)请求:~教|~假。(2)(动)邀请;聘请:~客|~医生。(3)(副)敬辞;用于希望对方做某事:您~坐|~准时出席。(4)(动)旧时指买香烛、纸马、佛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