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uò mín
注音:ㄉㄨㄛˋ ㄇ一ㄣˊ
结构:堕(上下结构)民(独体结构)
解释
⒈ 称惰民。 绍兴也叫“乐户”。 元灭南宋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绍兴等地,称之为“怯怜户”; 明编户籍,统称为“丐户”,或为后世“堕民”来源之一。又相传宋将焦光瓒率部降金,宋人引以为耻,乃贬其部卒之籍,称为“堕民”。或谓指明初张士诚、方国珍的部属。数百年来被视为“贱民”的一种,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不许应科举,多任婚丧喜庆的杂役等事。 清雍正时削籍,与平民同列。但与其他居民的界线,解放后才完全消失。
引明徐渭《会稽县志诸论·风俗论》:“丐以户称,不知其所始,相传为宋罪俘之遗,故摈之,名‘堕民’。”
唐弢《推背集·堕民》:“浙东有一种被人轻视的民族,他们的声音笑貌,完全和当地居民一样;可是两者中间,却深深地隔着一条鸿沟。他们叫做堕民……七百余年来,他们就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过日子。”
字义分解
1. 掉下来,坠落:堕落。堕地。堕马。堕胎。堕甑不顾(喻对已经过去的事,不作无益的惋惜)。
民读音:mín民mín(1)(名)人民:~办|~变|~兵|吊~代罪|劳~伤财|全~皆兵。(2)(名)某族的人:藏~|回~。(3)(名)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农~|渔~|牧~。(4)(名)民间:~歌|~谣。(5)(名)非军人;非军事的:军~团结|拥政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