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作


拼音:fá zuò

注音:ㄈㄚˊ ㄗㄨㄛˋ

结构:罚(上下结构)作(左右结构)

解释


词语解释:

汉代刑罚之一。处轻罪犯以一年苦役。

引证解释:

⒈ 汉代刑罚之一。处轻罪犯以一年苦役。按,男为戍罚作,女为复作,皆一岁。见《汉旧仪》。

引《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云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罚作之。”
《周礼·秋官·司圜》“司圜掌收教罢民” 汉郑玄注:“凡害人者,不使冠饰,任之以事,若今时罚作矣。”

国语词典:

汉代的律令,罪轻的人充作苦工,称为「罚作」。

网络解释:

罚作

罚作是汉语词汇,读音fá zuò,是汉代刑罚之一。处轻罪犯以一年苦役。

字义分解


读音:fá

罚fá(动)处分、惩处:~款。

读音:zuò,zuō[ zuò ]

1.劳动;劳作:精耕细~。~息制度。

2.起:振~。枪声大~。

3.写作;作品:著~。佳~。

4.假装:~态。装模~样。

5.当作;作为:过期~废。

6.进行某种活动:同不良倾向~斗争。自~自受。

7.同“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