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余


拼音:xiàn yú

注音:ㄒ一ㄢˋ ㄩˊ

结构:羡(上下结构)余(上下结构)

造句

这些词被称为否定羡余或否定赘词。

今诸路转运司以逐州实约之费无多羡余,其间年岁有凶歉,则必蠲除;朝廷有要索,则必应副。

因其结构中的否定词可有可无,有人称其为羡余否定。

另一类如上海话和矾山话的升调,所包含的两个直线调段只有后部升调段起辨调作用,前部平调段是调长的羡余特征。

方营景陵,诏楚为使,而亲吏韦正牧、奉天令于翚等不偿佣钱十五万缗,楚献以为羡余,怨诉系路。

粮差一年的科敛所得,甚至“倍于官之羡余”。

淮安贪污羡余和赈款的旧例遂止,天下闻者皆称快。

解释


词语解释:

羡余xiànyú

(1) 封建时代地方官吏向人民勒索来定期送给皇帝的各种附加税

(.好工具)英present additional taxes to the emperor regularly

引证解释:

⒈ 盈馀;剩馀。

引三国蜀诸葛亮《将苑·击势》:“粮食羡餘,甲兵坚利。”
唐颜真卿《柳恽西亭记》:“邑宰李清请而修之,以攄众君子之意。役不烦费,财有羡餘。”
宋司马光《言拣兵上殿札子》:“方今天下安乐无虞,而府库之积,随得随散,曾无羡餘。”

⒉ 唐以后地方官员以赋税盈馀的名义向朝廷进贡的财物。

引《新唐书·食货志二》:“淮南节度使杜亚等皆徼射恩泽,以常赋入贡,名为羡餘。”
唐白居易《重赋》诗:“繒帛如山积,丝絮似云屯,号为羡餘物,随月献至尊。”
《宋史·食货志下一》:“时又有元丰库,则杂储诸司羡餘钱。”
《明史·食货志三》:“世宗时, 闽广进羡餘,户部请责他省巡按岁一贡献如例。”

⒊ 清代州县在正赋外还增征附加额,这部分收入除去实际耗费和归州县官吏支配的以外,其馀的解送上司,名为羡馀。

引清顾炎武《钱粮论下》:“於是正赋之加焉十二三,而杂赋之加焉或至於十七八矣。解之藩司,谓之羡餘。”
《清史稿·食货志一》:“乾隆元年,豁免广东屯田羡餘,因除各省军田额外加徵例。”

国语词典:

盈余的赋税。

网络解释:

羡余

羡余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xiàn yú,英文翻译是present additional taxes to the emperor regularly;redundancy;Admired。古代意思是封建时代地方官吏向人民勒索来定期送给皇帝的各种附加税。现代汉语意思是,某一个语言组合中有多余的成分而不视为“赘疣”,称为语言的“羡余”现象(“羡余”即“余剩”)。

字义分解


读音:xiàn[ xiàn ]

1. 因喜爱而希望得到:贪羡。羡慕。羡妒。艳羡。临渊羡鱼。

2. 有余,余剩:余羡。“以羡补不足”。

3. 姓。

读音:yú

余yú(1)(代)我。(2)(Yú)姓。余yú(1)(名)剩下:~存|~党|~毒|~额|~款|~力|~粮|~剩|~缺|~外|~威|~蓄|~残|~多|~富|节~|盈~|心~力拙|不遗~力|残渣~孽|虎口~生|死有~辜|心有~悸|绰绰有~|游刃有~。(2)(名)大数或度量单位等后面的零头:~数|五百~斤|一丈~。(3)(名)指某种事情、情况以外或以后的时间:~闲|业~|茶~饭后|兴奋之~|高歌~曲。